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答: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在社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也可報考“職位1”,其報考資格與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學生“村官”相同。在社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是指2011年前由我省統一選聘到社區工作的大學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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