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如果我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都面試成功,我選擇去事業單位上班,以后5年我會被禁考公務員嗎?這種情況屬于公告說的禁考情況嗎?
回復:據招錄指南,參與網上確認但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參與資格復審但未參加面試、參與面試但未參與后續考察或體檢環節、未按規定到招錄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故意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考生出現以上行為,將按違規違紀處理辦法,視同為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取消本次報考或錄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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