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聽候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電話無法聯系未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1.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考試方式:說課+答辯。
3.考試總分:總分由說課分和答辯分構成,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其中說課80分,答辯20分。
4.說課和答辯內容:為高中階段對應學科內容及教育教學理論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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