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縣(區)紀委和縣(區)委巡察機構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山東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魯組發〔2015〕60號)規定,結合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編制、職位空缺情況,經各相關縣區研究并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由市紀委會同有關縣區為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考選單位、職位和數量
本次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共考選工作人員61名。考選職位分為綜合類和紀律審查類,由考選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工作崗位。具體單位、職位和數量詳見《2017年臨沂市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考選職位計劃表》(見附件1)。
二、考選范圍和對象
綜合類考選范圍和對象為:本縣區、鄉鎮(街道)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職、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現任科員職務且符合考選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包括省垂直管理部門設在縣市區及以下單位中的在職人員。
紀律審查類考選范圍和對象為:本縣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審計機關、鄉鎮(街道)紀(工)委以及其他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符合專業要求的在編在職、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現任科員職務且符合考選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考選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黨性觀念強,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自律意識強、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4月)。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報考綜合類的應符合考選機關專業崗位要求,且具有較好的理論功底和文字綜合能力。報考紀律審查類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審計機關、鄉鎮(街道)紀(工)委工作;②不在上述機關或單位工作,但所學專業類別為法學類、公安學類、經濟學類、財政學類、金融學類、計算機類、心理學類,或工商管理類的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專業。同時,符合考選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選:
1.未經組織審核同意或推薦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尚未作出審計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6.新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或選調生在鄉鎮(街道)和相應基層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7.按照《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應當回避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個人自愿、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3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各縣區紀委組織部(見附件1)。
3.報名材料
①從臨沂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lyrs.gov.cn/rsksw/)下載并如實填寫《2017年臨沂市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考選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2份(附電子版);附電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證號命名,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大小不超過20KB。
②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
④公務員身份證明。
⑤《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現場填寫,見附件4)。
⑥考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參照有關規定,每位報考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報名時直接交給考選機關)。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現場審核,由報考人員本人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考選機關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束后,審核結果及時向報名人員反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數與考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計劃,按規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減。已報考取消考選職位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資格審核貫穿考選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憑居民身份證于4月6日8:30至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紀檢監察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數與考選職位計劃的比例一般為3:1(若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若出現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1.面試內容。綜合類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紀律審查類還要測試與職位要求相關的能力素質,滿分均為100分。
2.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成績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根據考選職位人數和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確定后,考選機關負責進行考察。考選機關要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作風紀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寫出考察材料。同時,要征求檢察機關和計生部門的意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配合,客觀反映報考人員的實際情況。
考察發現干部檔案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和身份(簡稱“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視情節暫緩考察或取消考察對象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體檢
體檢由考選機關組織,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綜合考察情況,按考選職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或報考人員放棄考選的,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確定遞補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考選機關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分別在臨沂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lyrs.gov.cn/rsksw/)和擬錄用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選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公示后,因存在不宜錄用情形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八、其他
本公告由市紀委組織部商有關縣區解釋。
監督電話:0539-8726302。
中共臨沂市紀委機關
2017年3月26日
1.《2017年臨沂市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考選職位計劃表》
2.《2017年臨沂市縣(區)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區)委巡察機構考選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