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2012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濟南大學泉城學院 學院代碼:14002
第五條 學院位置:山東省蓬萊市海濱西路34號 郵編 2656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獨立學院
第七條 創辦時間及基本情況:濟南大學泉城學院于2005年經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準成立,實施本科層次學歷教育的綜合性獨立院校,自2011年起在蓬萊校區辦學。蓬萊校區依山抱海,清靜幽雅,基礎設施完備,辦學條件優越,具有良好的育人條件和人文環境。
第八條 專業設置及辦學條件: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具有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發展態勢良好、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師資隊伍。學院依托濟南大學雄厚的辦學實力,設有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應用心理學、廣告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生物技術、英語、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公共事業管理(城市管理方向)、網絡工程、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市場營銷、日語、朝鮮語、攝影、廣播電視新聞學、藝術設計、美術學、烹飪與營養教育等23個專業。學院占地面積四十一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價值2525余萬元,圖書79萬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紀檢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二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只設英語教學,小語種考生慎報,如非英語語種考生錄取到我校,公共外語課須改學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 普通文史、理工類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各錄取批次錄取原則:優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確定辦法:我院錄取新生時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的原則進行。即優先安排分數較高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具體操作為:首先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1:1進行專業投檔,分數達到所填報專業錄取分數線之上時,直接安排考生所填報專業;因分數較低,未安排進所填報專業的考生,專業志愿服從調劑者則根據其高考成績、專業取向、身體狀況等綜合考慮調劑到未安排滿額的專業中,專業志愿不服從調劑者就退檔。因退檔所造成的缺額,從進檔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直到完成招生計劃。入校以后,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5.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院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
第十八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藝術設計專業使用山東省藝術統考成績,根據獲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頒發《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志愿,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攝影專業根據獲得我校頒發《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志愿,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在專業報名時以我院招辦公告為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相關招生信息網等。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學院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普通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每生每年為10000元,藝術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每生每年為12000元,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年為1000元。
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新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生修滿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由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具印的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享受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待遇。對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授予濟南大學泉城學院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 學院通過建立以國家勵志獎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儉學等互為補充的學生資助體系幫扶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魯價費發[2004]55號文件規定,學生注冊入學后,學習時間不滿兩個月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四分之一收費,滿兩個月不滿一學期的按學年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收費,滿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費
第二十四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濟南大學泉城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濟南大學泉城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5-5770026、5770027
學院網址: http://www.ujnpl.com 或http://jdqy.ujn.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www.ujnpl.com 或http://jdqy.ujn.edu.cn
通信地址:蓬萊市海濱西路34號
郵編:2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