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9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相關機構負責。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共同負責。有關報名的具體組織實施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20日、21日兩天,請各市嚴格按照《2012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科目設置仍為《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科目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還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忌魅。己笫栈?。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者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擅庠嚒毒C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科,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科,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擅庠嚒毒C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科,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該項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
報名網址:www.szrsks.com
網上報名和繳費開始時間:2012年6月14日9:00
網上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2012年6月29日16:00
網上報名是指:網上填寫報名表、上傳照片,待照片審核通過后,經網上銀行支付平臺完成繳費,并下載打印報名表備用。
網上報名-網上填寫信息-上傳電子照片(要求詳見附件1)-等待照片審核-1個工作日后查看審核結果(原報名系統輸入身份證號和密碼進入,查看審核狀態)-網上繳費-繳費通過后打印報名表按規定時間到報名點現場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初審地點詳見附件2)。
現場資格初審是指:完成繳費的考生,攜帶規定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至相應的地點,接受資格初審。
現場資格初審時間:
市區:2012年7月2日至3日。五個縣級市現場資格初審時間由各地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并公布。
(二)凡新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片1張;
2.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
5. 關于考試級別問題,以往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請根據往年準考證的級別和專業填寫相關信息,不符合免試的老考生報考級別一律為 “考四科”,今年只需報考沒過的科目即可,擅自改變級別造成合格科目作廢,后果自負。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只要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到現場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四)10月10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的規定,2012年度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資格初審期間,考生可憑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復印件至報名點現場領取發票。領取發票時間:2012年7月2日——3日,逾期不再申領。
八、其他
(一)信息更正辦法
1、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
2、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審核通過(未繳費前),請下載附件《網上報名信息修改申請表》,認真填寫并貼好身份證復印件,并傳真至051265109690請求審核人員審核不通過,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并重新待審??忌堄趥髡婧笠粋€小時登陸網報系統確認。
3、網上繳費成功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4、現場資格初審時,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5、更改報名信息截止時間:2012年6月29日15:00
(二)特別提醒
考生選擇的“報名點”必須與“審核點”一致,否則,審核點將拒絕考生的審核申請。比如:選擇報名點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區”審核點審核。報名點選擇錯誤的考生可按照信息更正辦法處理。
附件:
1.上傳照片要求
2.現場資格初審地點
附件1
上傳照片要求
1、上傳電子版照片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格式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寬度為158像素,高度為210像素);必須是彩色,底色為紅色、藍色;不留白邊,不能歪斜。
2、掃描相片時,掃描儀設置的分辨率為200dpi。
3、上傳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響本人考試或考后證書的使用,對此考生責任自負。
4、請不要上傳通過膠片照片掃描或生活照、電子攝像頭拍攝的電子照片。
5、處理照片可使用在線照片編輯工具(點擊打開)。地址: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6、如果發現格式不對,有可能是你的瀏覽器的插件問題,請更換機器或瀏覽器。
7、網上上傳的照片今后用于證書制作,今年的照片審核要求比較嚴格,請不要忽視照片的上傳
附件2
現場資格初審地點
市區: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蘇州市東大街288號),聯系電話:65109437,65301425
張家港市:張家港市人才考試培訓中心(張家港市人民中路65號人才市場3樓)。聯系電話: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職業能力鑒定和考試中心(常熟市新顏路113號)。聯系電話:52805330
昆山市:昆山市人才培訓中心(昆山市珠江北路保昆商苑四樓)聯系電話:57339006、57339954。
吳江市:吳江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吳江市松陵鎮笠澤路266號人才大廈2樓)。聯系電話: 63483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