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是2005年3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高等職業院校。為實施人才強校戰略,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一、招聘職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符合《關于印發〈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發[2005]131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及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符合《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情況表》的專業要求和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二、引進人才待遇
受聘人員屬事業單位財政編制,待遇按國家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符合引進條件的人才,還可享受學院引進人才相關待遇。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應聘者應于2012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準)將《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個人簡歷和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的復印件、業績成果等復印件材料寄至我校。請標明“應聘”字樣。
?投寄地址:廣州市廣園中路248號廣州城市職業學人事處 盛老師
郵政編碼:510405
2、我校審核應聘者資格條件后,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試。
3、所有應聘證件材料的原件請在考試時一并提交,以便審驗。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等形式進行。
1、筆試:符合條件的博士、高級職稱人員以及高級技能人才可免筆試,其他人員原則上須進行筆試,委托專家命題和評審。
2、面試:包括答辯,由專家小組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口頭答辯相關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術等方面的知識;試講:自選與應聘專業相符的課程,作15分鐘左右的試講。由專家小組根據專業要求以及評課標準打分;實操:有實際操作的崗位,需進一步進行實際操作的考試,考試內容是上電腦操作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
3、考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廣州城市職業學院網上公布。
4、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核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原則上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
(四)體檢
在綜合考試成績合格且通過考核的應聘人員中,原則上依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標準,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五)院長辦公會審定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面試、試講、實操、考核結果,對擬聘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五、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一)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申請。
(二)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廣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gcp.edu.cn)上發布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人事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廣州城市職業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附件2: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
注:《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來源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6月20日。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doc”的文件?!稄V州城市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MS-Office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