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你好,我是去年的云南生源省外公安院校畢業生。畢業至今,國考雖沒考上,但自己創過業、開過店、也打過工,吃過很多苦,只因公安夢想所在,現在也在公安局當了一名輔警。前不久云南省公務員自己的崗位筆試第一,也算是“功夫不負有心人”,但現在面臨兩個問題。兩個對我來說的巨大的“難題”。
一是:畢業時因還想以“應屆生”身份繼續參加公務員考試,所以檔案沒有轉回來還存放在學校。也就是說我沒有領到《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按“檔案存放學校的未就業人員開具未就業證明”及“云南省生源的省外院校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由教育主管部門開具《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該證的主送單位若為各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則為未就業人員,或者該證的主送單位雖非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但備注欄里有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簽章且落款時間晚于高校畢業生調配部門所對應的日期,這屬于改派遣人員,也是未就業人員”的說法,我是否必須回學校開具“未就業證明”和領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二是:我填報信息時,以“2011年畢業生”身份,還是以“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身份填報,由于時間間隔太久,不幸已經被我忘記了。但我報考的崗位人員要求是“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所以,請問,老師,以“什么身份”填報信息,是否可以查詢???在哪里查詢???與按“崗位要求的人員身份”有何關系??
夢想就在遠方,我是否可以追尋?感慨,感慨!!
最后,非常感謝老師!!祝同學們面試成功!
回復:1、以未就業畢業生身份報考需提供未就業證明。
2、可通過報考崗位查閱崗位表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