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建筑大學2017年設計學類在各省錄取綜合分(綜合分=高考成績+省級藝術統考成績)
2017年江蘇省藝術類錄取工作已結束,錄取綜合最低分為478分
2017年河北省藝術類錄取工作已結束,錄取綜合最低分為626.3分
2017年山西省藝術類錄取工作已結束,錄取綜合最低分為565.6分
其余各省正在錄取進行中,錄取結束后將公布錄取線,敬請關注51美術高考網!
錄取原則:
2017年我校藝術類(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招生不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簡稱校考),將統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簡稱省級統考)。在我校列有藝術類招生計劃的省區,凡取得該省區相應藝術類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均可報考。
對于我校所在藝術類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區,我校遵照執行其相應的投檔、錄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區的投檔成績,以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并安排專業。
對于我校所在藝術類批次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的省區,我校將在省區招辦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績與省級藝術統考成績相加的綜合成績(即:綜合成績=高考成績+省級藝術統考成績)進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區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劃定的藝術類提檔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并安排專業。
對于報考同一專業且藝術類綜合總分相同的考生,錄取順序為:
①專業志愿靠前者;
②省級統考成績較高者;
③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包含政策加分)較高者;
④高考相關科目分數較高者,科目優先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