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面試資格審查,有部分考生因棄權或不符合報考條件,根據《2012年度臨沭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關于“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的規定,決定取消這部分人員的面試資格。現將取消面試資格人員和遞補通過資格審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情況予以公告。
附件:
2012年臨沭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情況表
2012年臨沭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聘工作人員遞補通過資格審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情況表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