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人員調動(流動)政策規定,經事業單位及其相關部門考察、調檔、審核,現將擬調動(流動)人員公示如下(具體文件見附件):
1.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對上述擬調動(流動)人員如有異議,請向區人社局公事科反映。聯系電話:867805999,聯系人:劉老師。
3.反映情況請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真實準確,內容具體。
寧波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流動)公示名單.xlsx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