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江區教育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按照《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的文件精神,經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擬公開招聘區屬教育系統教師1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2012年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須為蘇州市區生源,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須為蘇州市生源;
3.學歷條件為本科及以下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為中級及以下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29日后出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蘇州市區(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區戶籍)。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1年7月29日后出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蘇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不受戶籍地的限制,年齡須在45周歲及以下(1966年7月29日后出生);
4.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見職位簡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日期 | 具體時間 | 地點 |
7月29日 | 9:00-16:00 | 蘇州市平江區人力資源市場(平江新城平瀧路1258號,新城管委會東側) |
2.報考人員請填寫好《報名登記表》一份,可自行登陸平江區教育信息網(www.Pjedu.com)下載。
3.報名時需提供如下材料(按以下順序排列并裝訂):
(1)報名登記表(貼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身份證、戶籍證明;
(3)學歷證書;
(4)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往屆畢業生需提供);
(5)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手冊及檔案關系托管證明等(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
(6)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背面寫好姓名及報考學科);
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原件供審核,復印件提交)。
4.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證。
5.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由平江區教育和體育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6.報名者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不得報名。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由區教育和體育局和區人社局依照招聘條件和要求分別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和復查。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二)收費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交納筆試費100元/人并辦理報名手續。進入面試人員另交納面試費100元/人。
(三)考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2年8月1日(星期二)下午1:30-4:30,到平江區行政服務中心(江乾路115號),憑繳費憑證和身份證領取準考證,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1.筆試。
達到3:1開考比例的,組織筆試。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1)筆試時間:2012年8月3日
(2)考試內容:公共知識(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與心理學及其他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3倍時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并采取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包括答辯和說課兩部分,主要考核專業知識和能力。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所有應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記載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場監督人員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按用人單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高分者,面試相同的,取說課高分者)。
《面試通知》詳見平江教育信息網(www.Pjedu.com)。
四、體檢、考察。
1.體檢承辦單位由平江區教育和體育局指定,體檢標準按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從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
2.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
3.因考察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實行一次性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取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中約定試用期。錄用人員需參加平江區新教師崗位培訓。培訓或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相關錄取人員必須服從區教育和體育局統一分配。
六、本簡章由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8728018,68728006監督電話:0512-68728713
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江區教育和體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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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區招聘教師報名表.doc》來源于平江教育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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