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提高我縣社區建設水平,根據《中共松溪縣委松溪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松委發〔2017〕11號)文件精神,現有7個社區面向社區公開招考20名社區工作人員。為保證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評價、選聘人員的主要取向,采用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2、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的原則。在縣公開招考社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縣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考生的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取前20名的方式實施社區工作人員招考工作。
二、參加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全日制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報考人員需在公告發布之前取得畢業證;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具備較高的政治素養;
3、誠實守信,愛崗敬業,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社會責任感,無違法犯罪記錄;
4、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和應用,熟練運用WORD、EXCEL等軟件。
6、聘用時須簽訂在社區至少服務3年的承諾書。
三、崗位管理及待遇
新錄用社區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待遇比照社區工作人員待遇執行。期滿考核合格后,與錄用社區工作人員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照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1.6倍計算,工資待遇由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兩個部分構成,績效工資由所在街道(鄉鎮)對社區考評后予以發放,社區工作者財政性生活補貼由縣財政統籌解決,社區工作者財政性生活補貼隨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增長而自然增長,并按照相關規定為社區工作人員繳納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松溪縣公開招考社區工作人員的公告于10月23-29日,分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7年10月30-31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在民政局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畢業證、退伍證、戶口本、有效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4張1寸免冠半身照片(35周歲以上的女性考生,還應提交社保中心出具的參保證明)。考生須本人親自到場,逾期不再補報。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均需原件,并保證其真實性,否則取消報名資格,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考條件規定不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資格審查合格者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80元。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松溪縣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見附件)。
(三)組織筆試
筆試時間為12月12日上午,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福建省城市社區建設綱要(試行)》為主,另加試《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1990年1月1日施行)、《物業管理條例》(2016修訂版)、《信訪條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考試內容由考生自備或從網上下載。實行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閱試卷、統一發布成績,分值為100分。按筆試60分以上取前30名進入面試(如按照筆試成績取不到面試30人時,筆試成績可適當降低,但不得低于50分)。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為12月15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其中含計算機考試內容為WORD、EXCEL等軟件運用)。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以百分計。
(五)確定體檢考核人員
面試結束后,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由招考領導小組工作人員按筆試和面試成績相加匯總出考生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取前20人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六)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資格,同時根據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對體檢合格者重點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情況。考核主要采取對擬招錄人員所在的學校、單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社區等進行走訪調查,并結合與本人談話、調閱檔案等辦法進行綜合考察,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同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并列時,取前20人進入考核。
(七)公示與確定人員
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對擬招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新進工作人員。會計專業和退伍軍人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新進工作人員由縣民政局和街道(鄉鎮)安排到各社區從事社區工作,不服從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安排。
五、監督檢查
成立公開招考社區工作人員監督組,監督組成員由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組成。取消面試資格的考生,若有疑異,在資格確認期間內,可以書面形式向監督組提出申訴,由監督組審議是否符合條件,并以五書面通知申訴人。超過資格確認期間進行申訴的,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公開招考社區工作人員工作政策性強、影響面廣,事關社區建設發展和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必須認真對待,謹慎從事。要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從事招考工作的人員,在招考工作中,凡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考公正的,應當按規定回避。人社、監察、民政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管理和監督,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格把關,嚴明紀律,確保公開招考人員工作的規范、有序、平穩進行。
本《方案》由松溪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321182 2335251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