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2年聊城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崗位類別欄里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B代表衛生類,C代表教育類。
4、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有什么要求?
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2年7月26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5、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6、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7、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須在2012年7月26日前取得,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
8、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怎樣辦理減免手續?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經網上初審通過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7月31日(9:00—11:30; 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振興西路166號)二樓大廳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9、哪些人員可以享受加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崗位,審核確認后筆試成績加5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0、符合加分條件人員怎樣辦理加分手續?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完成后,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資格審核登記表》,于2012年8月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振興西路166號)二樓大廳辦理加分審核手續。辦理手續時應攜帶的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除出具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志愿服務西部人員辦理緩派的可不提供)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11、填寫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報名時填寫的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網上初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2、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網上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應聘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招聘單位網上初審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3、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哪些材料?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要按照招聘崗位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和相關材料。相關材料主要包括:
(1)《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
(2)《應聘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份;
(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
14、體檢依照何標準進行?如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是否可申請復檢?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考核人員確定后,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的標準組織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15、違紀違規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有關要求,自覺服從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應聘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終身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6、對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對崗位要求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招聘單位直接聯系(《2012年聊城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中對應的咨詢電話)。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2012年聊城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東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