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以及《羅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羅府〔2011〕20號)的有關規定,并經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羅定市水務局、林業局、畜牧獸醫漁業局、市婦聯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報考資格條件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
1.招聘單位及崗位:本次招聘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共22名,具體為:金銀河水庫工程管理處5名,羅光水庫工程管理處2名,山垌水庫工程管理處1名,湘垌水庫工程管理處3名,引太工程管理處8名,引沙工程管理處2名,引泗工程管理處1名。
2.報考資格條件
⑴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水利事業,具有為羅定水利事業發展服務的精神;
⑵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⑶具有羅定市戶籍;
⑷中專(中職、中技)及以上學歷,并且專業范圍為:水文、水工、電工、電氣、機電、機械、土木工程、通信與信息專業(含計算機專業、電子商務專業);或具備一年以上基層水利、水電工作經歷者(需有單位證明及社保繳費憑據),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歷也可報考。
⑸身體健康。
以上崗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分,正在處分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調查、司法調查的;
3.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二、報考崗位規定和相關薪酬待遇
㈠報考崗位規定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筆試或面試、考核、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2.如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經原工作單位同意且出具證明方可報考
3.每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單位的崗位,招錄后即按所報考的單位崗位對口聘用。
4.報考人員一經聘用,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方可調動。
㈡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初次聘期五年(含一年試用期),在聘期間享受我市同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三、監督管理
市人社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市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整個招聘過程實施監督。
四、組織領導及招聘原則
㈠組織領導
成立由市委副書記陳定三同志為組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廖云,副市長何文通、梁國健為副組長,市府辦、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編辦和招聘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成員由相關單位人員組成,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本次公開招聘的具體工作。
㈡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招聘的政策、原則、程序公開;招聘名額公開;招聘資格條件公開;考試科目、范圍、內容及考核方式公開;考試成績、聘用人員名單公開;監督單位和監督電話公開。
五、招聘辦法
㈠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2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羅定市人才智力市場(羅定國際酒店往廣州方向右邊),電話:0766-3812399。
3.報名時除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2012屆應屆畢業生用《就業推薦表》代替)、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以及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報名時按有關規定交考務費100元。
4.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5.經資格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于2012年8月9-10日到市人才智力市場領取準考證。
6.如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數達不到公開招聘職數1:3的要求時,是否可以開考,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7.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㈡筆試
1.筆試形式:集中統一進行筆試,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60%。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含政治法律常識、文學常識、歷史地理常識、時政熱點等)。
(1)筆試、面試試卷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試卷的接送、閱卷均全封閉狀態下進行,并由市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2)監考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水務局等單位統一組織,監考人員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組織、人社、紀檢監察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抽調。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2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具體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㈢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按照招聘職位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符合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招聘職位名額1:3的要求時,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入圍面試的比例和人數)。
2.面試內容及分值。主要測試考生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從事招聘職位業務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分值100分,占總成績的40%。
3.面試形式。成立面試評委小組,面試評委小組通過差額抽簽形式由7名考官組成,考生面試成績須在7名考官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評分之和除以5得出。參加面試者采取抽簽形式確定答題順序。每人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結束即公布成績,并將面試成績通知單發送至考生。
4.面試的組織。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水務局等單位統一組織。市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5.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㈣招聘考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招聘考試總成績在羅定市公眾信息網、羅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考生需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核表》一式三份,并報相關部門加具意見審定。
㈤體檢和政審
1.體檢對象的確定??荚嚱Y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最后一名如有總成績并列者,均可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標準執行。
2.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程序。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立政審組,對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按照總成績在符合條件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㈥聘用
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結果,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對象(如符合招聘條件的擬聘用對象人數超過招聘名額,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請市人民政府審批,并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㈦擬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和投訴電話
公布方式:分別在羅定市公眾信息網、羅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
咨詢和投訴電話:0766-3827943(羅定市水務局)。
㈧本方案由羅定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羅定市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