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江西省直、南昌市直、九江市直單位和江西省內國家級開發區定向選調行政審批局內設處室負責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名額及選調范圍
行政審批局內設處室負責人4名。
選調范圍:面向與行政審批事項有關的江西省直、南昌市直、九江市直單位和江西省內國家級開發區,如政府辦公廳(室)、發改、市場監管、城建、安監、規劃、環保、教育、衛生、文化、民政、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每個單位只能推薦1人。
二、選調條件
1、報名條件
①報考人員應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符合贛組發〔2008〕6號文件規定,可交流進公務員法實施機關在編在崗人員,可報名;
②具備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③具有豐富的行政審批經驗,熟悉行政審批政策、流程等,到崗后能獨立履職;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⑤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④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⑤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
⑥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報名。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12月9日至10日(9:00—17:00),報名地點為贛江新區管委會一樓大廳(南昌市儒樂湖大街399號)。報名費用為50元/人。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在公告附件內下載并填寫《贛江新區定向選調行政審批局內設處室負責人報名推薦表》(以下統稱《報名推薦表》,附件2)。
(2)自行打印《報名推薦表》,本人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省直單位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市直單位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組蓋章,國家級開發區由所在區黨工委蓋章)。
(3)本人現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與《報名推薦表》同底色彩色照片2張;
④《報名推薦表》蓋章原件、公務員(參照管理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現任職務及任職時間證明材料、近三年考核結果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4)資格審查通過后,現場繳費,并領取準考證。
2、考試。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該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試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3、體檢與考察。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按1:3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和考察人選名單(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闈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試人員自理,未到場體檢或因本人原因無法完成體檢全部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考察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調任用工作條例》組織實施,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具體表現,突出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等。
4、研究與任職。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經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擬選調人員進行3個月試用考察,試用考察期間不轉移人事關系。試用考察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辦理調動手續;不勝任的,不予錄用。
四、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新區機關績效激勵制度執行。
五、其他事項
1、詳情請登陸贛江新區官網(www.gjxq.gov.cn)、江西省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詢。
2、考生如有咨詢事項,可在工作日內(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撥打以下電話。
崗位咨詢電話:0791—87378601,87376209
監督電話:0791—87311569
贛江新區黨群工作部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