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于都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二項第七點、第八點的規定:考生須參加筆試和面試兩場考試,且無違規違紀行為,成績方為有效。考生的總成績按照筆試40%、面試60%之和來計算,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人數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現將2017年于都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闈體檢、考察對象予以公告,詳見附件。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于都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