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通告》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公開報名、考試、體檢及考核合格的基礎上,擬聘用:
洪海燕同志為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工作人員。
現予公示。
公示時間:2018年1月9日至1月17日(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有不同意見,請及時向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或駐局紀檢組反映。
監督舉報電話:
0595-22199898
0595-22117653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