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白云區組建鎮(街)園區專職環保員隊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白云區建立鎮(街、園區)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實施方案>的通知》(云環保〔2017〕273號)的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33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環境保護工作;遵紀守法,服從分配,無違法違紀記錄。
2、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 周歲以下(1978年2月28日至2000年2月28日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
5、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質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監察、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生態學、應用化學、大氣科學技術、給水排水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法學等環保相關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6、具有環境保護專業技術中級職稱以上的,或在基層環保部門、鎮(街)、企事業單位從事環保工作、應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或是退伍軍人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在艱苦條件下工作,崗位需要夜間巡查、一線執法、應急值班,適合男性,有駕駛執照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
3、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行為的;
4、曾報名參加白云區第一批鎮(街)園區環保監督員考試,自動放棄面試、體檢、政審、聘用資格等行為之一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區環保局牽頭,各用人單位配合做好符合條件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或省、市規定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因個人原因造成體檢項目缺項的視為體檢不合格。對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體檢的,招聘單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對于考察不通過或者放棄考察的,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3、如有聘用單位因報考人數不足或其它原因造成招聘人數空缺的,在報考其他崗位的面試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意愿,并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調配到聘用人數不足的單位。
(六)公示和聘用
經過筆試、面試、體檢及考察等程序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白云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鎮(街、園區)辦理相關接收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本人自愿放棄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10個工作日內未能配合辦理好相關聘用手續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納入政府雇員管理,工資福利待遇為年薪6萬元/人/年的標準定額包干(含工資、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另實行績效考核獎勵,績效考核獎勵依照《白云區政府雇員工資福利管理實施辦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規定執行。各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招聘工作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廣州市白云區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020-37404026。監督電話:020-86179589。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公告由廣州市白云區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白云區環境保護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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