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反邪教協理員,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反邪教協理員,主要從事反邪教宣傳、警示教育、幫教轉化等工作,用工性質屬勞務派遣,計劃招聘人數4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無違法犯罪記錄、政歷清白;
(五)具有泉州市戶籍;
(六)年齡20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8年4月10日至1998年4月9日期間出生);
(七)學歷大專以上、專業不限,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法律專業、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三、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20日
(二)報名地點: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辦公大樓二樓司法科
(三)報名需提供材料:
1、畢業證(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或現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個人近期1寸照片2張。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時,需提供復印件1份。
2、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可直接在本網站直接下載或到報名地點領取)。
3、戶籍所在地出具的綜治證明(可在面試前補交)。
四、面試及體檢
(一)面試
組織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察報名人員適應崗位的能力及綜合知識運用能力情況,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須按照體檢通知要求參加體檢,體檢流程、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后一周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女性報名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3、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4、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理。
五、聘用及工資待遇
(一)經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政府網站公示5天。
(二)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需簽訂用工合同,試用期1個月,每年一簽。
(三)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泉州臺商投資區勞務派遣人員標準執行。
(四)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六、其他事項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臺商投資區綜治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27396615,聯系人:林先生
傳真:0595-27396614
泉州臺商投資區綜治工作辦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