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晉江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及現實工作需要,經晉江市公安局研究,決定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用工崗位及條件要求
用工崗位 |
數量 |
條件要求 | 備注 |
a類 |
2 |
2、高中以上學歷; 3、能適應加班及夜勤工作; 4、部隊退役軍人或泉州地區戶籍優先考慮。 |
定向從晉江市公安局在用的非統招統管警輔中招聘 |
b類 |
8 |
2、高中以上學歷; 3、能適應加班及夜勤工作; 4、部隊退役軍人或泉州地區戶籍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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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特種車輛駕駛) |
2 |
2、高中以上學歷,要求b1以上駕駛證; 3、能適應加班及夜勤工作; 4、部隊退役軍人或泉州地區戶籍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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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咨詢師 | 5 |
2、大專(含)以上學歷; 3、能聽說閩南話,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基礎,文字錄入水平較高; 4、能適應加班及夜勤工作; 5、大泉州地區戶籍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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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錄入員 | 2 |
2、大專(含)以上學歷,有一定計算機操作基礎; 3、能適應加班及夜勤工作; 4、部隊退役軍人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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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勤文員 | 2 |
2、大專(含)以上學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基礎和較高文字寫作水平。 3、能適應加班及夜勤工作; 4、中文類專業畢業且文字作品曾在縣級以上刊物刊載的優先考慮。 |
定向招錄的崗位與實際考試人數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報名人員納入統招崗位統籌,并根據其工作年限在筆試成績中加分(工作年滿2年的加2分,每增加1年加0.5分,封頂5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①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有違背社會公德造成影響的人員;
②晉江市公安局統招統管警輔或曾被晉江市公安局辭退的警輔;
③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警務工作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