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8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通知》(閩民建〔2018〕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擬定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名額、崗位和服務期限
2018年我市統一招募15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永泰、閩清兩個縣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建設工作(其中永泰縣5名、閩清縣10名),詳見《福州市2018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招募計劃表》,服務期限為2年。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州市生源應屆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的福州市生源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社區從事工作;二是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于溝通,有較強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三是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四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招募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7日-4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報名方式:只接受現場報名。地址: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8號樓1238室);聯系電話:0591-83216873(同傳真),0591-83222371;聯系人:張江波。
3.報名材料:
(1)登陸福州市民政局網站,下載并填寫《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交高校就業辦,兩份交報名處(往屆未就業畢業生無需填寫院系黨組織及高校就業辦意見)。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復印件只需提供戶主及報名者本人頁)。
(3)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6張(2張粘貼于報名表上,4張備用,背面寫上本人姓名)。
(4)報名者是往屆未就業畢業生的,需提供本人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報到證上需注明未就業)。
體檢時間、集中地點另行通知,將公布在福州市民政局網站上。體檢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如放棄體檢資格,請在體檢前2天與市民政局聯系,并附放棄體檢資格的書面材料。體檢標準按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首次體檢不收取有關費用,若不合格,予以復檢一次,費用由報考者本人自理。若有報考者體檢復檢不合格,或主動棄權,則按同縣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遞補體檢后仍出現招募崗位空缺,由市民政局將空缺的名額在兩縣間進行調整。
(六)確定人選(6月7日-6月23日)
市民政局根據體檢情況,確定人選。按照同縣入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服務的社區,并面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七)簽訂協議(6月24日-6月30日)
入選者與縣民政局簽訂《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協議書》,并將最終確定名單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八)崗前培訓(7月1日-7月10日)
入選者參加省民政廳統一組織的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上崗前集中培訓。
(九)派遣報到(7月11日-7月15日)
市民政局派遣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到服務社區所在的縣民政局報到。接收單位應做好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工作,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服務管理與政策支持
按《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8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通知》(閩民建〔2018〕38號)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