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我區鄉村振興戰略,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鄉村振興”專業人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振興”專業人才50名,招聘對象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其中部分崗位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本專業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
具體招聘指標和崗位詳見《合川區2018年公開招聘“鄉村振興”專業人才崗位情況一覽表》和《合川區2018年考核招聘“鄉村振興”專業人才崗位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5.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年齡40周歲及以下(詳見《一覽表》),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日;
7.須在合川區服務5年以上,且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得少于3年。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合川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網上報名
本次所有招聘崗位均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的“招聘范圍和條件”,以及《一覽表》中各個招聘崗位的報考要求和條件,結合本人情況,選擇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特別提醒: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要求中設置的專業要求,確定本人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后,才能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認為本人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專業要求,但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應先征求招聘機關同意后,方可報名。《參考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經招聘機關審核同意予以認可后,可以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1. 承諾誠信報考。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本次網上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只審核電子照片,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8年7月3日至7月6日18:00前登錄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服務器關閉申請時間:2018年7月6日18:00。 報考人員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按照報名系統提示,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并上傳標準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電子照片由合川區人力社保局進行審核,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視為報名不通過。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7月8日18: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要及時登錄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3.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報名審核通過后,請于2018年7月9日至7月 11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參考(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合計100元)。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各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將在繳費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進行公布。
4.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確認參考的考生,于2018年7月18日至 7月 19日18:00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權限不再開放。考生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現場資格審查和面試的重要依據之一,請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遺失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公示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考試成績、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登錄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合川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合川區服務5年以上(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得少于3年),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3年內不得報考合川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 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在合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 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4.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42756176(合川區人力社保局);網絡技術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42830792。
本簡章由合川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