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若干名非占編合同工及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共招5人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至2018年5月30日止);
3、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應用及文字處理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遵紀守法;
5、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7、符合海關公務回避的有關規定;
8、有文體方面特長者優先;
9、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有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見下表):
序號 | 用工性質 | 單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 | 工作地點 | 工作職責 | 說明 |
1 | 協管員 | 駐刺桐辦事處 | 1 | 外勤 | 南安市 | 協助維持旅檢通道秩序及其它事務性工作 | |
2 | 駐晉江辦事處 | 2 | 外勤 | 晉江市 | 協助關員進行不涉及海關執法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 因需參與夜班值守,男性優先 | |
3 | 駐肖厝辦事處 | 1 | 外勤 | 泉港區 | 協助關員進行不涉及海關執法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 ||
4 | 合同工 | 駐石獅辦事處 | 1 | 內勤 | 石獅市 | 協助進行政務綜合事務 | 女性優先,戶籍或現居住地在石獅者優先 |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6月24日
2、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將報名材料送至泉州海關人政處403室(地址:豐澤區溫陵南路104號)
(2)網上報名:將報名材料的電子文檔(照片或掃描件均可,文字圖片要求清晰可辨)發送到電子郵箱,郵箱地址為:qzhgrzc@163.com。報名成功后,審核人員將回復郵件確認。咨詢電話:0595-68562058。
3、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的《報名表》1份;
(2)近期1寸或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
(3)身份證、戶口簿;
(4)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執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任職資格證書;
(6)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并按“應聘單位+姓名”(如駐刺桐辦事處+姓名)的方式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
(二)資格審查
由我關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報考者應符合公布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2、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試題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在面試成績的基礎上,如及格人數超過招聘人數,則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結束后,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體檢對象必須在指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最終審定
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單位審定后,確定最終錄取人員名單,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錄用
確定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泉州海關負責解釋。
泉州海關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