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區醫療衛生強基創優行動計劃,加強我區公立醫院、衛生院人才引進工作,著力解決我區基層醫療單位衛生人才緊缺的實際困難,穩定基層醫療衛生隊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139號)、《關于縣(區)級以下公立醫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有關問題的通知》(汕人社〔2016〕263號)等有關規定,我區龍湖人民醫院、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龍湖區第三人民醫院、龍湖區外砂鎮衛生院、龍湖區新溪鎮衛生院等5家公立醫院、衛生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42名。備案使用事業編制42名。其中龍湖人民醫院招聘20名,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招聘4名,龍湖區第三人民醫院招聘6名,外砂鎮衛生院招聘2名,新溪鎮衛生院招聘10名,詳見《龍湖區公立醫院、衛生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龍湖人民醫院、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龍湖區第三人民醫院為龍湖區衛計局屬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補助二類(即財政差額撥款);龍湖區外砂鎮衛生院、龍湖區新溪鎮衛生院分別為龍湖區外砂鎮、龍湖區新溪鎮屬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補助一類(即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招聘人數
龍湖人民醫院招聘20名,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招聘4名,龍湖區第三人民醫院招聘6名,外砂鎮衛生院招聘2名,新溪鎮衛生院招聘10名。
三、招聘對象及專業要求
(一)招聘對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醫學類本科(學士)學歷(學位)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團隊合作精神好;
3、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能適應崗位需要;
6、相關崗位、專業要求、專業技術資格及等級、學歷條件、年齡等條件,詳見《龍湖區公立醫院、衛生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崗位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使用事業編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全國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2017年龍湖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2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 0-5:30。
(二)報名地點:汕頭市龍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汕頭市龍湖區大北山路翰苑大樓6樓)。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報名材料:
1、現場領取并填寫《龍湖區公立醫院、衛生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張;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6、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備注要求提供。
(五)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龍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進行指導。
(六)發放準考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龍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時間:另行通知。
(七)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龍湖區公立醫院、衛生院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2、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七、考試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一)面試的內容和方式: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由各招聘單位采取專業技能測評、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面試(其中,龍湖人民醫院、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龍湖區第三人民醫院負責本單位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外砂鎮衛生院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則由龍湖人民醫院負責;新溪鎮衛生院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龍湖區第二人民醫院負責)。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屆時將提前在龍湖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具體面試時間,報考者須自行留意網站有關通知,地點以準考證背面通知為準。
(三)面試成績公布時間: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龍湖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八、體檢
(一)體檢人員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三)體檢費由本人自負,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龍湖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派出考察組對擬聘用考察人選從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十、擬聘人選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龍湖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十二、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考試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在龍湖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dlonghu.gov.cn)公開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十三、招聘工作機構
區衛計局成立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衛計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衛計局、外砂鎮、新溪鎮及招聘單位有關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衛計局,負責招聘具體工作實施。區人社局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四、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4-88483379;
龍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754-88361471。
龍湖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