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師函〔2019〕92號)、《安順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安市教辦〔2019〕53號)要求,現將我縣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鎮寧自治縣的中國公民,可在鎮寧自治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在我省居住、工作和學習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嚴格把關,確保認定質量
(一)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和《貴州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鎮寧縣教育和科技局將嚴格審查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
(二)嚴格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明材料。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申請人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三、程序和時間
(一)程序
1.網上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報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認定按屬地管理原則,因此申請人務必正確選擇現場確認點。
2.現場確認。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攜帶本《通知》規定的材料(申請人現場確認須提供的資料),在5月18日至6月17日期間到鎮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參加現場確認。
3.認定范圍
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本縣的,由我局組織認定;
高中(含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人事檔案在本縣的,由鎮寧縣教育和科技局進行現場確認,初審通過后,報市教育局組織認定。
(二)時間
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25日—5月17日;現場確認及認定時間段為5月18日至6月17日。我縣將于6月20日前將初審通過且經公示無異議的高中(中職)教師資格申請人的材料報市教育局教師教育科。
四、現場確認須提供的資料
(一)從網上申報系統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申請認定幼兒教師資格人員需按照教資字〔2010〕15號文件(附件3)要求進行體檢。
(六)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
(七)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證件相片2張(須與上傳網上申報系統同底,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以上各種證書的復印件及打印材料統一用A4紙,并按上述順序放置裝檔案袋。
五、要求
凡符合條件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個人信息的網上填報,并按時到現場確認點完成個人信息的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根據教育部規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成績查詢網址:)。
(二)申請認定人員在網絡報名時須按照系統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
(三)加強教師資格證書管理
我省教師資格證書(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兩批次申領,第一次為5月20日至6月7日;第二次為6月24日至7月5日。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根據各機構在申領之前認定的實際數據核發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執行,對補發換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嚴格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規定執行。
(四)切實做好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目前,我縣仍有部分在農村中小學的特崗教師未取得教師資格,各鄉鎮中學、中心學校須及時通知本鄉鎮各學校特崗教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確保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取得教師資格。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 系 人:雷文華
聯系電話:0851-36769619
附件:1.安順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pdf
2.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pdf
鎮寧自治縣教育和科技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