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宜的通知》(瀘市人社辦〔2011〕210號)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瀘州市精神病醫院擬公開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精神科醫生2名,內科醫生1名,放射科醫生1名,麻醉科醫生1名,檢驗人員1名,共計6名。
二、招聘職位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精神衛生事業;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良好職業道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身體和心理健康。
(三)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專業技術資格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頒發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請于2012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持《瀘州市精神病醫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資格證,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照片2張,到瀘州市精神病醫院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者若系其他單位工作人員,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聯系電話0830—3108119/3120253。
(二)參加報名的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全部進入面試。根據面試結果確定綜合名次。
(三)體檢:按照招聘崗位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核: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職位要求,調查應聘者單位及有關人員對其評價,檔案是否真實,是否符合聘用要求。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六)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上編制、核定工資等手續。
四、有關問題說明:
應聘者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精神病醫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830—3108119/3120253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瀘州市精神病醫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瀘州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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