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嶺南街2019年度公開招聘社區組織員公告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加強鎮(街)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穗字〔2018〕5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建設高素質城市基層黨建工作隊伍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組字〔2018〕35號)、《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組織部<關于2019年荔灣區招聘社區(經濟聯社)組織員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廣州市荔灣區嶺南街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社區組織員,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人員,充實社區黨建工作隊伍,不斷優化人員結構。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社區組織員3名。
三、報名條件
(一)自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組織紀律觀念強,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基層黨建工作。有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較強,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黨員;
(三)一般情況下,聘用年齡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如綜合素質較高、能力較強的在經街黨工委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四)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9年12月13日起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現場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現場報名地點:嶺南街道辦事處組織辦公室(杉木欄路99號二樓211室)。現場報名需填寫《嶺南街2019年公開社區組織員報名表》,提交相關材料;網上報名:請將有關資料的電子版發至lingnj@126.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職位+姓名+手機號碼”。
2.材料要求:現場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網上報名請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
有效的身份證,戶口本、黨員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明、工作證或失業證等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
3.報名要求: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資格審查
由街組織辦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審查合格的人員我街將電話通知參加相關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由嶺南街道辦事處組織辦公室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為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主要內容范圍:政治理論、時事政治、黨務知識、公文寫作等。具體的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2.面試
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所聘崗位的專業匹配性、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和綜合分析能力、工作責任心和工作應變能力、團結協作精神等方面的內容。面試總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如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一并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體檢
考察合格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按成績由高到低予以遞補。
體檢由我街按規定的程序,對擬聘用人員組織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荔灣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備案
錄用的社區組織員在試用期滿轉正后報區委組織部備案。
六、薪酬待遇
根據市《經費意見》精神,社區組織員薪酬參照不低于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一般工作人員”標準,由區財政保障。
七、有關說明
(一)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嶺南街道辦事處組織辦公室(電話:81019807)負責解釋,嶺南街紀工委辦公室(監督電話:81850956)負責監督。
嶺南街道辦事處組織辦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q/tzgg/201912/35c516f41f704f9dbe771556e30dfb3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