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實施方案
各學校、青少年宮等教育機構: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師〔2020〕27號)和《漳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工作的通知》(漳教辦人〔2020〕53號)精神,現就2020年我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1.依法批準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2.全市公辦普通中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進修院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青少年宮等其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聘任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未注冊人員。
3.5年注冊期滿人員。
二、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9月21日前
認真做好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政策宣傳的工作,完成對各單位具體負責定期注冊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使用信息系統。對于證書信息不規范或證書遺失的人員應督促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證書補發、換發或更正重發等工作。
還沒建立確認點的單位要在9月21日前向教育局聯系報備,做好規劃確認點、建立確認用戶等前期工作。
(二)申請人網上報名:9月21日-10月12日(10月1日-10月8日期間,中國教師資格網信息系統維護關閉)
注冊范圍內教師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申報,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見附件1樣表,一式兩份),并按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三)學校集體辦理(現場確認):10月13日-10月21日
1.時間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2.現場確認由申請人所在學校負責。申請人須如實提交申請注冊材料。所在學校負責確認申請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逐一確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信息的完整性并簽署確認意見,同時還需登錄信息系統對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確認,并給出確認意見。
申請人需提供材料: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表現鑒定表(見附件2)、教師資格證原件、學校或主管部門聘書或聘用合同原件、教師資格認定確認表或認定機構證明(附件3)、上一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學校造冊匯總表格)、上一學年度繼續教育完成情況(2019年度)
民辦學校還需提供學校在學校所屬地教育局用人備案或人才管理部門的人事代理證明、學校招聘情況說明(無犯罪證明,無違生證明等,學校可以根據當時招聘情況造冊證明)
3.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定期注冊的人員花名冊(見附件4)及注冊材料報送教育局。
(四)縣級初審:10月22日-11月6日
教育局負責對屬地范圍內學校報送的紙質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在規定時間內在信息系統中提出注冊初審結論建議,并在申請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可根據注冊建議給出注冊結論。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組織調查,并依據調查情況給出注冊結論。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報漳州市教育局網上復核。
(五)市級網上復核:11月7日-11月18日
(六)省級終審:11月19日-12月18日
(七)發放注冊貼時間:12月18日-12月31日
教育局根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注冊結論分別在本級申請人的兩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上標明注冊結論并加蓋公章,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教育行政部門歸檔保存;同時在其《教師資格證書》的附頁上粘貼相應的注冊結論的“注冊帖”,加蓋公章,并返還《教師資格證書》。
三、政策規定
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按《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則(試行)>的通知》(閩教師〔2017〕64號)要求執行。
漳浦縣教育局聯系人:黃永枝,電話:3103592。
附件: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表現鑒定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證明函、2020年漳州市教師資格注冊申報人員花名冊
漳浦縣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zhangpu.gov.cn/cms/html/zpxrmzf/2020-09-17/1629905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