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洪梅鎮2020年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公告
根據《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33號)、《關于印發<2020屆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就函〔2020〕1號)等有關精神,結合洪梅鎮實際,面向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招聘3名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與職位
(一)招聘對象: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二)招聘人數:3人
(三)聘用期限:2年
(四)崗位職責
招聘職位具體分配至村(社區)主要從事村(居)民自治、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區服務、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工作內容如下:
1. 協助村(居)委會開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2.組織開展“民生大莞家”、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工作、公共法律、文化體育等社區服務;
3.培育發展各類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協調各類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工作。其中優先開發在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生大莞家”相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
2.經殘疾登記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屬2020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滿18周歲;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專業及學歷條件:
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法或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實行現場報考,由報考人員本人持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梅分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報名地點
東莞市洪梅鎮洪梅大道27號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梅分局大樓三樓305室。
3.報名需提供資料
(1)《洪梅鎮2020年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報名表》(見附件1,黑鋼筆填寫或打印);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5)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一是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是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是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年以上仍未就業人員,需提供登記失業1年及以上的《就業創業證》;
四是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持就業困難人員證明,其中本市戶籍的無需提供證明,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梅分局核實。
(6)《考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2)原件;
所需資料須在現場報名時一次性全部提供,資料不全者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4.報考資格復核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梅分局將對報名資料齊全的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復核通過后,將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試時間和地點。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閉卷筆試
1.筆試內容:行政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和申論等方面知識。
2. 時間地點:通過短信另行通知。
(二)面試
1.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數額(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本次考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各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之和確定。
五、體檢、考察、聘用
(一)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二)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人員名單將公示7個工作日。如經體檢、公示不適合聘用的,可按成績順序相應調劑、補錄。
(三)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六、相關待遇等情況
(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補貼待遇按6000元/人/月(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支出)執行,服務期2年,服務期滿后不再續聘。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用人單位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統一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參加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并繳費。
(二)聘用人員未報到或者服務時間未滿三個月離職的,可安排補錄,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其他情況不再安排補錄。
(三)招聘工作完成后,用人單位將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統一與招用的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崗位職責、考核管理機制等內容,按照國家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四)基層社區工作者崗位就業人員服務期間的檔案、戶籍關系按規定辦理,其黨、團關系直接轉至用人單位。
咨詢電話:0769-81330022;聯系人:趙小姐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洪梅分局
2020年9月16日
文章來源:http://www.dg.gov.cn/dghmz/gkmlpt/content/3/3324/post_3324058.html#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