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龍湖區2020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助理、居委會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工作需要,現就《汕頭市龍湖區2020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助理、居委會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員公告》中村(社區)助理的招聘范圍補充公告如下:
一、原招聘公告中“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調整為“2018、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2015年后畢業的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原招聘公告中“在2021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調整為“在2020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中共汕頭市龍湖區委組織部
汕頭市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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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龍湖區2020年公開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助理、居委會主任助理和街道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1817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