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面向米易縣在崗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miyi.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在米易縣公安局工作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現在崗警務輔助人員。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4.學歷:大學專科及以上。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二、招聘單位、名額及其他條件
詳見附件1:《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米易縣攀蓮鎮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
(二)報名
1.填報信息。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考生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此表在報名處領取,也可網上填寫后打印。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資格證書、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崗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資格審查。本次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公安局及縣人社部門負責。
3.現場報名所需資料:
(1)高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4)需提供米易縣公安局出具的工作時間滿1年及以上的現在崗警務輔助人員證明。
(三)繳費
經審查合格考生,須于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1科繳費50元)。
(四)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五)領取準考證
現場報名合格的考生,請于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米易縣攀蓮鎮同和路,迷陽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領取。
因新冠肺炎疫情,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后續考務安排日程有變化的,將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專欄公告,請考生務必關注。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本次招聘考試所有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見附件3),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均不指定復習資料。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20年11月28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因新冠肺炎疫情,筆試時間及地點等內容有變化的,將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專欄公告,請考生務必關注。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及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符合招聘條件的加分。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非少數民族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的,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鎮(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西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數民族鄉鎮的人員,在首聘鄉鎮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證原件。
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以上證明材料請考生于現場報名時交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辦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續。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經審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將通過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二)筆試成績計算、公布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米易縣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后3個工作日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三)面試
1.面試方式及分值計算
本次招聘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
面試折合成績的計算:面試折合成績=面試成績×40%。
2.結構化面試主要范圍
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和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等方面。
3.面試人員確定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和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出現面試人員缺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5: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人員名單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4.領取面試通知書
入圍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按照《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標準:面試考務費80元),具體時間、地點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5.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折合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體檢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組織人社部門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分別報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招考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專欄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請考生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認真閱讀《關于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附件4),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并按相關要求執行。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812-8113071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12-8175017 米易縣紀委監委駐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附件:1.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xlsx
2.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x
3.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doc
4.關于米易縣2020年面向警務輔助人員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注意事項.docx
2020年10月22日
信息來源:http://www.scmiyi.gov.cn/zwgk/gsgg/1710477.shtml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