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的公告
根據《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穩步推進三類派駐機構改革涉及事業人員統籌工作的函》規定,現就2020年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及名額
詳見附件1《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遴選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及對象。
此次公開考調面向屏山縣原片區水務站所有在編在職事業人員(共計28人),考調崗位具體的范圍及對象詳見《崗位表》。
(二)考調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19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符合考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3)所在單位鄉鎮黨委同意(或推薦)報考。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行政中心1號樓502室。
(二)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凡參加本次公開考調報名的考生,報名時須本人持經鄉鎮黨委同意并加蓋鮮章的《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或相應學歷證明),2019年度考核確認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屏山縣水利局鮮章),一寸照片1張。經縣水利局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并于2020年11月6日在行政中心1號樓502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
1.考試為筆試。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準考證進入考試,各崗位考調名額與實際參加考試考生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調計劃。
考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準考證。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為100分,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科技、歷史、教育、文化、公文處理、時政、市情、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及紀律處分條例等應知應會知識)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用選擇崗位。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連續工齡從高到低確定錄用;若工作年限相同,錄用學歷高的;若學歷相同,優先錄用中共黨員。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調人員名單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期內,如有投訴或舉報者,應署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六)遞補。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動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報請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意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試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調動。
擬調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因考生本人或所在單位的原因不能按期辦理調動手續的考生,取消其考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咨詢電話:0831-5724790。
附件:1.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屏山縣水利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附件1 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 屏山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信息來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010/t20201030_1370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