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及《江門市人事局關于<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結合單位實際,經研究決定,擬招考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工勤崗位普通雇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職責
(一)職位: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工勤崗位(技術工)普通雇員2名;
(二)職責:
1、輔助調查員一:市場采價、記帳;辦公室日常事務(收發文件、文印、后勤、會議接待等工作)。
2、輔助調查員二:市場采價;車輛駕駛、維修、年審等工;協助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安全保衛后勤服務及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身體健康。
(二)年齡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含當日);
(三)大?;蛞陨蠈W歷;
(四)從事統計調查工作三年以上;
(五)其他具體要求:
1、輔助調查員崗位一要求:會計電算化專業,能熟練使用word、office等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江門市區戶口(包括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有小汽車駕照。
2、輔助調查員二:行政管理專業,具有B2駕照、5年以上駕齡(初次領證2006年6月1日前),在蓬江區有固定住所。
注:
1、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歷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2、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以在該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從事指定崗位工作經歷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的,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2年8月31日;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
3、招考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考。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5、與本單位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工作人員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7、報考崗位所需條件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主任,3272772。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9月24日至26日(共三個工作日),時間為上午8:30-11:30時,下午3:00-5:00時。
(二)報名地點: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辦公室(江門市勝利路121號),咨詢電話:3272772。
(三)報名需攜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現場填妥的《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附件1)一份;
(五)本人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駕駛證、近期紅底1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六)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明材料,報考者為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七)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包括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須互相印證);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的,應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注:1、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考試資格的報考者須簽訂《考生承諾書》(詳見附件2),作出知情確認。報考者簽訂后,由用人單位當場收回。報考者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市直事業單位職員及機關雇員。2、報考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由用人單位告知當事人。
四、面試
本次雇員招聘采取面試的形式,成績實行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試時間限定在30分鐘內,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素質。面試時間安排在報名結束3天后進行,具體時間由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通知。
五、體檢
體檢對象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崗位招考人數和報考人員1:1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我隊負責組織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進行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六、考察
我隊負責組織工作人員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進行考察。
七、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我隊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在面試合格人員范圍內,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1、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的。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雇用人員名單,送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報考者真實情況與公告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資格;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雇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考考試;復查通過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網站公示擬雇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7天。
九、雇用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雇用手續。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我隊負責解釋。
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doc
附件:考生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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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江門調查隊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doc》《考生承諾書.doc》來源于江門人事考試中心網,最近更新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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