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縣人民政府、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員性質及崗位招聘計劃
本次留置對象看護人員招聘名額7名,為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質,不納入機構編制部門管理范圍,列入公安機關輔警隊伍管理。具體崗位招聘計劃詳見《西林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西林縣常住戶口的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01日至2002年12月01日間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體貌端正,面部無明顯缺陷,無紋身;
6.部隊退伍、復員軍人(適合崗位一);
7.有下列情形的,面試總成績加2分,不實行累計加分:
(1)漢語言文學專業、文秘專業畢業生;
(2)部隊退伍、復員軍人
8.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敗壞、有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6.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人員、扶貧專職工作人員;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電話報名、委托報名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西林縣2018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考生可自行下載電子版填寫后打印),攜帶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符合崗位要求和加分情形的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6張報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2020年12月7日上午8:00至12月11日止(每天報名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西林縣原人民法院辦公樓一樓(西林縣八達鎮新興路037號,縣公安局大門左側約20米)
4.資格審查。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退役士兵需持退役證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無法聯系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經審查合格,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參加體能測試。如提交虛假報名資料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二)體能測試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附件2)進行,體能測試共設三個項目,具體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為800米)、縱跳摸高。三個項目全部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如其中任意一個項目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以體能測試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成績進行排名,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再根據排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由招聘工作人員組織符合體檢的考生按照本次招聘體檢工作方案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要求復檢,由組織體檢部門聯系到上一級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的,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以體檢公告為準。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人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本人及直系血親、配偶或對其有重要影響的旁系血親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政審不合格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六)遞補
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嚴格按照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將擬錄用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報送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八)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將擬聘用人選方案報中共西林縣委、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聘用及待遇
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協議(實行三年一聘制,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本縣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執行,每人每月工資2300元,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險”社保待遇,單位部分每人每月697.77元(按全區各年繳費最低基數繳納),由縣財政負擔;個人部分每人每月280.6元(按全區各年繳費最低基數繳納)由用人單位從其個人工資(2300元)中扣繳。享受餐費補助和年度績效考評獎勵(按照縣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聘用期內,聘用人員統一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聘用期間每季度考核一次,兩次考核不合格或有違紀違法行為的,由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六、崗位職責和工作模式
留置對象看護人員實行監察委員會和公安機關雙重管理,執行監察留置對象看護任務時,由市監察委員會直接領導和管理;不執行看護任務時,由縣公安局負責管理、使用。
(一)崗位職責
1.執行監察留置看護任務;
2.無留置看護任務時,執行街面巡邏防控等任務。
(二)工作模式
1.執行留置看護任務期間,實行半軍事化封閉式管理;
2.執行任務期間實施輪休、輪崗制度。
七、其他要求
(一)嚴格執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進行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營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二)嚴格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面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審體檢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面試內容的;
5.有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已聘用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三)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名咨詢電話:
西林縣公安局政工室(0776-8680750)
監督單位:
西林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0776-8680769)
附件:1.西林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計劃表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3.西林縣2020年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報名登記表
西林縣公安局
2020年12月1日
文件下載:
附件1:西林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計劃表.xls
附件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xlsx
附件3:西林縣2020年公開招聘留置對象看護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文章來源:http://www.gxxl.gov.cn/xxgk/jcxxgk/zwdt/tzgg/t7175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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