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灣區龍津街道公開招聘禁毒社工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社區戒毒社區康復“8.31”工程,更好地推進禁毒工作的開展,依據穗公[2016]29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龍津街道禁毒社工1名。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禁毒社工1名
二、崗位職責
(一)基礎工作。準確掌握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基本情況,按規定定期,不定期上門家訪和談心工作并做好記錄(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戒毒(康復)人員思想、生活、交友情況,保持經常性的聯系溝通。
(二)社區戒毒(康復)。落實動態管控措施,查找失控吸毒人員,及時納入社區戒毒,提升社會戒毒實效。按照社區戒毒(康復)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開展工作,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書,在吸毒人員社會化管理系統中做好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個人檔案和戒毒工作臺賬。定期督促好已簽訂社區戒毒(康復)協議書的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定期到派出所進行尿檢,同時為其提供戒毒知識輔導、法律、就學、就業援助。
(三)按照社區康復流程和工作要求開展工作。為其提供康復知識輔導、法律、就學、就業援助,努力提高社區康復實效,努力提高“戒斷率”、降低“復吸率”。
(四)藥物治療。積極糾正吸毒人員心理、行為,動員吸毒人員參加藥物維持治療,提高藥物治療的覆蓋面;對臨時治療的治療人員進行聯系,提醒督促其參加治療。
(五)禁毒宣傳。開展禁毒宣傳,按要求落實上級部署的禁毒宣傳工作,有效提升群眾拒毒、防毒能力。
(六)幫教監護。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吸毒人員家屬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實施監護管理,制定幫教尿檢,社區康復和社區戒毒工作計劃,督促履行戒毒(康復)協議,通知戒毒(康復)人員進行尿檢,落實日常監護工作并做好臺賬記錄。
(七)服務矯治。為監護人員提供戒毒治療服務機構的信息,幫助修復其家屬關系,協助有關部門對社區戒毒人員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拯救吸毒人員回歸社會。
(八)監督管理。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社區戒毒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發出告誡書。
(九)評估認定。根據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專訪、幫教談話、檢測結果及現實表現情況,做好階段性和年終考核評估。
(十)其他事項。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禁毒工作任務。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服從管理,具有較強工作責任感及保密意識;熱愛社區戒毒工作,不畏懼與吸毒人員密切接觸;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受過任何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心理學、社工專業、社工工作經驗者、退伍軍人優先;
3、年齡限40周歲以內(即1981年4月20日后出生);
4、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強,熟悉電腦基本操作;
5、報名人員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
四、工資福利
(一)工資待遇:按照街合同制工作人員具體崗位標準執行,約6萬元/年(含單位及個人繳交的五險一金);
(二)社保津貼:合同制工作人員納入當地社會保險體系,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
請于報名時間內帶齊有關資料到龍津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光復中路393號一樓黨建工作室)進行報名
聯系人:王小姐 聯系電話:13660163971
3、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應填寫相應報名表,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明、工作或失業等有關證明、計生證明等各類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招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面試
1、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龍津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光復中路393號一樓黨建工作室)
3、形式:街道統一組織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至低順序以1:1比例確定初定人選,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由本人負責。若出現體檢不合格,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由街道黨建辦公室成員負責對考察人員進行組織考察。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考察。
(五)公示結果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呈街黨工委會議研究確定后進行公示。
(六)聘用
錄用人員按規定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中共龍津街道道工作委員會
2021年4月25日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243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