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日照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和2012年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計劃要求,日照市公安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協警員(公益性崗位),其中護學崗30名、治安巡防崗位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政治堅定,品行端正,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二)具有本市戶籍,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全國統一《就業失業登記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認定為就業困難的人員: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和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3、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一戶兩代、夫妻雙方失業人員;
4、城鎮特困家庭失業人員中的現役軍人配偶、烈屬及其子女、縣及縣以上勞動模范;
5、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6、其他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
(三)護學崗招聘人員為男性,身高175CM以上,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治安巡防崗位招聘人員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齡3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肢體功能障礙,無文身,無色盲,無重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4、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資格確認。符合條件的擬應聘人員首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條件人員發放全國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應聘人員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1、《日照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3、身份證復印件;4、《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5、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2、個人報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后,填寫《招聘協警員(公益性崗位)報名表》,持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注明本人姓名),由本人到指定地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10月30日11月至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
(A)護學崗: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政工科。地址:日照市海曲東路18號;
(B)治安巡防崗:日照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警務科。地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大泉溝村海匯家園院內。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擇優錄用。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從事崗位所必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政審
1、體檢:參照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特殊標準,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果如有疑問,可申請復檢一次。特殊標準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政審:重點考察應聘者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
五、聘用及待遇
對擬聘用人員,經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派遣)手續,由市公安局安排上崗。其中護學崗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負責日常管理,治安巡防崗位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負責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護學崗、治安巡防崗位每人每月基本工資分別為1100元、1200元,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聘用期間,如遇政策性清退,則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本招聘簡章由日照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日照市公安局政治部3667050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3663015
日照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警務科3667509
日照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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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報名表》來源于日照警務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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