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提升城市公共客運服務質量, 根據習機編議〔2012〕3號文件和習編辦通〔2012〕92號文件要求,面向全縣在職在編人員中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到習水縣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局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考調名額和編制屬性
本次考調名額共3名,屬財政全額拔款事業編制。
二、招考對象及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求。
4、??萍耙陨蠈W歷,行政管理專業及交通運輸、法律相關專業。
5、年齡在25周歲至40周歲(1987年11月12日至1971年11月12日出生)。
6、本縣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額預算)正式工作人員均可報考(教師除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2日至14日。
2、報名地點:習水縣交通運輸局。
3、報名時需帶以下資料:
(1)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已婚者,持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婚育證明;
(5)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張;
(6)其他需提供的相關證明、證件;
(二)資格審查和準考證發放
資格審查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參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2年 11月16日。參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在習水縣交通運輸局領取準考證。
該職位的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調減招考職位名額或取消該招考職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折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報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者,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內容: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理論與政策、行政管理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城市客運管理知識等。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統一進行命題、制卷、閱卷等。
參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無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者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201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每個職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并在習水縣政府網站等媒體公布。在確定面試人員時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側重考察邏輯思維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組織協調能力、判斷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形象氣質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公示
考試結束后,總成績在縣交通運輸局、縣人社部門張榜和習水縣政府網站等媒體公布3個工作日。公布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等。
五、體檢
按1:1的比例,從參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
在總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后,組織體檢人員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的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請,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對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體檢費用由參考人員自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聘用單位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核報告,并將考核結果告知被考核對象。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參考人員的考調資格(取消參考人員資格后,按參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核):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發現有其他嚴重疾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
7、參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8、不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
9、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其他情況。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擬調人員,在縣交通運輸局、縣人社局及縣政府網站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
八、調動審批
對擬調人員在公示結果不影響選用的,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縣編委領導審批,完善調動手續。
九、考調工作接受縣人大、縣政協、縣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
在考調工作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守紀律,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其它
本簡章由習水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2—2525003(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2527441(縣監察局)
習水縣交通運輸局
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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