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崗位 | 人數 | 資格條件 | |
基本條件 | 附加條件 | |||
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 打字員 | 1 | 符合《關于市直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168號)規定的基本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3.身體健康。 | 1.本科以上學歷;2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文字處理;3.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5.廣州市常住戶口。 |
駕駛員 | 3 | 1.高中以上學歷;2.持有機動車駕駛證(C1證以上);3.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5. 廣州市常住戶口。 | ||
廣州市城市管理監控指揮中心 | 報賬員 | 1 | 1.大專以上學歷,財計專業;2.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文字處理;3.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1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5. 廣州市常住戶口。 | |
駕駛員 | 2 | 1.高中以上學歷; 2 .持有機動車駕駛證(C1證以上);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5. 廣州市常住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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