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關部門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辦法和程序,結合報名受理情況,經研究,決定按比例核減或取消部分選調職位如下。請報考下述職位的人員于2012年11月29日下午17時前,到市委組織部608室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選調單位 | 選調職位 | 計劃選調人數 | 核減或取消情況 |
市紀委 | 文字 | 1 | 取消 |
人民檢察院 | 法律 | 1 | 取消 |
市委辦 | 綜合文字 | 2 | 核減1人 |
政法委機關 | 維穩 | 1 | 取消 |
司法局 | 科員 | 1 | 取消 |
司法助理員 | 1 | 取消 | |
商務局 | 辦公室 | 1 | 取消 |
城市經濟社會調查隊 | 統計 | 1 | 取消 |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大隊 | 安全執法 | 1 | 取消 |
食品藥品藥監局稽查大隊 | 文秘 | 1 | 取消 |
食品 | 1 | 取消 | |
糧食局 | 購銷調控 | 1 | 取消 |
供銷總社 | 財會 | 1 | 取消 |
中共蘭溪市委組織部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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