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是06年參加工作的特崗教師,今年合同已滿。隱約記得當時好像有文件說,三年滿后,如果重先找工作,可按應屆生處理。那如果按考公務員,有的單位限制工作年限兩年以下,我們能報么?
回復:《云南省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招聘簡章》中優惠政策的說明:
(一)特設崗位教師享受《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設崗位教師一經聘用,從報到之月起,按國家現行工資制度執行當地定級工資標準,其它福利待遇享受當地現行政策。在特設崗位任教滿一年,經考核合格的,在原定級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一檔職務工資(含津貼)。3年聘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學校任教的,納入國家正式在編職工管理,其在特設崗位工作的三年時間連續計算工齡。
(三)特設崗位教師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按規定推薦免試參加“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選招;特設崗位教師的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所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
(四)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滿后報考研究生的,入學考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表現特別優秀的可推薦免試入學。
(五)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滿后,要求重新擇業的,享受云南省當年應屆畢業生的優惠政策,選擇工作單位和崗位。
今年是首屆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年,具體的公務員招考政策也還沒有出臺,還不知道具體是怎么規定的,請等候正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