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人員相對穩定、專業素質較高、敬業精神強的專業化人民調解隊伍,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工作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杭州戶籍(不含余杭、蕭山),具備法律大專以上學歷
二、招聘條件
(一)組織紀律性與工作責任心強,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能適應調解工作需要。
(三)熱愛人民調解工作,善于溝通協調,具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語言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計算機操作。
(四)年齡30周歲至45周歲,具有人民調解工作經歷的人員可優先聘用。
三、招聘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人員性質為勞務派遣。聘期為2年(含試用期3個月);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者可續聘。
四、專職人民調解員待遇
專職調解員年薪為每人35000元/年左右(包括工資、崗位津貼、獎金、福利等有關補貼)。
五、工作崗位
派駐到人民調解法院工作室,專職從事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六、招聘辦法
1、報名方式:區人事局、區司法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時應提交《拱墅區司法局公開招聘人民調解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和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職稱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兩份),報區司法局政工科審核。對報考的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報考人數不足4人不開考。
報名時間:2013年1月5、6日(上午9點-11點30分,下午14點-4點30分)
報名地點:拱墅區司法局政工科(杭州市拱墅區臺州路1號3號樓1106室)
2、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筆試成績前四名進入面試,其中筆試占考生總成績的40%,面試占考生總成績的60%。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入圍人員由區人事局組織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公示及聘用。根據綜合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對擬錄用人員公示3天,公示結束后,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者視作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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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區司法局公開招聘人民調解員報名表》來源于杭州拱墅人才網,最近更新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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