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北部新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購工作,充實國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力量,進一步促進北部新區開發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規定,經北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審核,市人社局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部新區國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員。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部新區國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等詳見《重慶北部新區公開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可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cqhrss.gov.cn)、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http://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北部新區政務網站(http://www.cnnz.gov.cn)查詢。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見附件)。
(二)以下幾類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網上報名事宜如下: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3年1月14日9:00至1月15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北部新區人事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要求(見附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1月16日18: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件)。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1月17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上提示進行。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3年1月18日9:00至18:00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主要測查報考人員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技能、個性特征等與招聘崗位的適應度和匹配性。
(一)公共科目筆試。職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由市委組織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科目測試。職員崗位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測試由市委組織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專業科目分值100分。測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及測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人選按照招聘崗位數與招考人員數為1:2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在北部新區政務網站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或電話咨詢,不再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筆試成績,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在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由北部新區人事局在重慶北部新區政務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職稱(或相關證件)以及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到北部新區人事局進行資格復審(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體檢和政審考核
體檢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除招聘單位有特殊規定外,依次以學歷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北部新區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并在北部新區政務網站上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或電話咨詢。
體檢合格者,由北部新區人事局會同相關用人單位對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由北部新區人事局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北部新區人事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秘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有關事項
(一)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二)在職應聘的人員應主動將應聘意向報告現所在單位并經同意。由于未經所在單位同意引起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三)應聘者提供的條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負責。
十一、其它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3896871
(二)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67463619
(三)本簡章由北部新區人事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重慶北部新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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