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我由于2007年畢業時有科目未過所以到2008年補考過關后才拿到畢業證書,所以我的發證時間是2008年,但我的畢業證的正文寫“該生2003——2007在我校就讀,準予畢業”,請問我的畢業時間應填2007年還是2008年(即發證時間)
還有繳費后還能更改個人信息嗎?
回復:以畢業證上的畢業時間為準。除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考試地點外的其他文字信息,請5月25、26日兩天內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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