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和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社局《關于轉發川人社發〔2011〕36號文件的通知》(成人社發〔2011〕46號)等文件規定以及我市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我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5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2、具體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3、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3年7月31日后在讀的高校學生。
二、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人數
具體情況詳見附件《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報名方式及程序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二)報考崗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填報1個崗位代碼)。
(三)報名時間:2013年2月23日-2013年3月2日。
(四)報名程序: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人員注冊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方可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考試成績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不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在考生筆試考試結束后面試前進行。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在進行資格審查時確定。
4、報名繳費。本次考試采取網上繳費,不設現場交費。繳費截止時間:2013年3月3日23:59。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繳費成功,按網絡提示打印《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審查時使用。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5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個別崗位,在征得主考機關同意后,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3年3月6日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于2013年3月7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含加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的。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3月16日上午。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成績計算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
6、政策性加分
(1)大學生志愿者。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31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區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是否為大學生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及考核結果、是否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服現役的經歷年限、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退伍(復員)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3年3月4日前的工作日內交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辦公區8樓803辦公室,天彭鎮回龍西路18號,電話:028—83886260),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7、筆試成績將于2013年3月26日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pzrl.scpz.cn)公布。
8、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提出查分申請。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名單: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根據考試筆試成績,按考生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審查方式: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按報考要求條件攜帶報名時打印的《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及相關證件原件和證明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復印件。)如系2013年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學校鮮章的成績單。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者,還需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逾期未提供有關資料不能進行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3、審查要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繼續出現缺額無員遞補的,不再遞補。
5、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原則上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考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總成績排序;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pzrl.scpz.cn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報到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
(二)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五)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我市服務最低年限應不少于3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
九、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相關規定實行回避。
(二)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為保證此項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過程接受彭州市紀委(監察局)、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彭州市第三紀工委028—86230960
十、其它
(一)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導致的相應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如考生在參考過程中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請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考。
(三)符合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的通知(彭委發[2012]45號)文件規定的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享受引進人才的激勵政策。
(四)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
報名網站: 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查詢網站: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pzrl.scpz.cn )
彭州公眾信息網(www.pengzhou.gov.cn)
附件: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
附件:2013年彭州市市級部門及鎮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問答
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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