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系統干部隊伍建設,深化基層醫療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公開競聘我縣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主任(院長)工作公告如下:
一、競聘的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注重實績、群眾認可的原則;
4.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競聘目標職位
我縣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主任(院長)13名。
三、競聘參加的對象
我縣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和原27家鄉鎮衛生院(不含煤山)的現任負責人。
四、報名條件
1.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和大局意識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工作經歷,有醫、藥、護、技、公衛、管理等執業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原27家鄉鎮衛生院的現任負責人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及以上);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綜合管理能力;
5.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6.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被評定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五、實施步驟
1.推薦報名(2013年2月21日至22日)。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名。組織推薦報名由各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組織,將推薦名單匯總后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自薦報名須由本人填寫報名表并經單位初審同意后,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27家鄉鎮衛生院的現任負責人直接到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名。報名時應提供身份證、學歷、職稱、任職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3年2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報名地點:縣衛生局組宣人事科(縣行政中心A座5樓511室),聯系電話:0572-6024358。
2.資格審查(2013年2月23日)。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對象進入面試環節。報名參與公開競聘的人數與競聘職位的比例應不低于3:1;若不足3:1,則相應核減目標職位數。
3.競聘面試(2013年2月26日)。面試由競崗演講、現場答題兩部分組成,主要考察競聘者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
4.考察測評(2013年2月27日至2月28日)。面試結束后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人崗比1.5: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和民主測評。
5.確定擬聘人選(2013年3月1日)。由縣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面試及考察測評成績確定擬聘任人選,縣衛生局按照相關程序辦理。
6.公示(2013年3月2日至3月8日)。對擬聘任人選公示7天。
7.聘任。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生局正式聘任,聘期2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稱職的繼續聘任,不能勝任崗位的及時調整。
六、有關待遇
經公開競聘到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任職的人員,原有身份不變。我縣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員經公開競聘到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任職期間,待遇如下:
1.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工作單位;
2.工資福利待遇按照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的績效分配辦法,標準不低于所在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原有待遇,由所任職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發放;
3.在職稱晉升評聘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
長興縣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主任(院長)
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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