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和《關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宜的通知》(樂人社辦[2011]434號)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位于峨眉山市桂花橋鎮前進南路56號,是樂山市衛生局下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大中專醫學院校的臨床教學和畢業實習、培養臨床醫學人才,并承擔下級醫療機構技術骨干的臨床專業進修任務。履行對下級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完成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衛生支農工作以及預防保健工作。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獲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脫產班)大學本科和學士學位及以上人員,且符合《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員。
其中,201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報名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二) 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注意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員為我院編制內人員,招聘名額為1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應聘者在2013年 3月14日17:00前直接與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聯系(應聘者須準備以下資料:1、《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附件2)2份,請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持學校學籍證明)、相關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須A4幅面);3、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報名時間:2013年3月1日至3月14日。
聯系人:鄧老師
聯系電話:08335166498
地點: 峨眉山市桂花橋鎮前進南路56號
五、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主要內容為: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面試時間安排:2013年3月25日下午2:00
面試地點: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
六、體檢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七、審核確認和聘用
1、通過考核并體檢合格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填寫《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樂山市事業單位考試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花名冊》,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政策規定和招聘公告審核確認。
2、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附件: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
2013年2月21日
附件: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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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第四人民醫院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doc》來源于四川公務員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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