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化配置教師資源,促進教師的合理流動,逐步實現城鄉教育協調均衡發展,構建公開、公平、有序、擇優的選調機制,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調條件
1、在我縣農村學校任教三年以上;
2、完成三年循環教學;
3、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第必須全部合格以上;
4、義務教育學校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教師近三年個人教學業績考核必須有A,但C不得超過2個,音、體、美、計算機教師C不得超過2個(只考核五個學期);
5、師德良好,無違反師德一票否決規定的;
6、農村學校選派到城區學校頂崗學習的骨干教師可直接參加選調報名。
二、選調程序
1、確定選調崗位
根據城區學校學科崗位需求,確定選調崗位人數。每個選調崗位按照報名人數2倍的比例進行核定,不足的核減或取消,報名后一星期內公布報名結果。
2、選調方式
教師進城選調采用綜合考評形式,包括文化考試、面試、個人取得的各種榮譽三塊。
(1)文化考試:
教師選調的文化考試內容與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相同,但只考學科專業知識,卷面分為100分??荚嚂r間、考試地點與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一樣。
(2)、面試:
報考教師按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實際選調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面試與新教師招聘面試同步進行。面試成績低于60分(滿分100分)的,不列為選調對象。
(3)、個人榮譽:
個人榮譽包括教師個人在近三年取得的各級各類獎勵(不含指導學生獲獎)及論文和科研成果。榮譽項目參照《三門縣義務教育學校發展性評價評分細則》B13項所列,頒獎單位包括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業務部門。論文要求:在公開刊物發表的,必須有cn—號(國內統一刊號)或有lssn—號(國際標準刊號),同時還要有郵發代號。高校學報只要求有cn—號(國內統一刊號)或有lssn—號(國際標準刊號)。不含在增刊、副刊、專輯、論文集上發表的論文等。由本人提供,學校初步核定,交局人事科匯總,最后由縣考核組審定。
(4)、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45%+面試成績×45%+個人榮譽×10%?!〕煽冃迭c后數字均保留兩位。
三、監督機制
1、局紀檢監察室將對教師進城選調全程監督。
2、選調中各個塊狀的分數及最后結果都在三門教育網上公示。
3、參加選調的教師應實事求是提供相關材料,如果弄虛作假,二年內不得參加進城選調。學校應嚴把材料審核關,如果弄虛作假,將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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