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2013云南省公務員中所說的“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是什么意思?志愿者算不算?謝謝。
回復: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
根據法律,年滿18歲的中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18歲及以后參加工作的經歷,此經歷與學歷條件無關。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視同為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特指在中國基層工作的經歷,在境外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普通招生計劃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校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人員不受此條限制,其在職期間的讀書經歷不影響其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按照國家的規定,未在村(社區)組織中工作的務農人員不屬于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但云南省為保障務農人員報考公務員的渠道暢通,規定具有兩年以上務農經歷的人員報考公務員時,其務農經歷可以算作基層工作經歷。
類似于務農人員,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算作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