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及相關規定,結合各醫療衛生單位用人需求,經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就衛生系統赴贛南醫學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年齡18—35周歲,身體健康;
(三)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實施公開招聘。
(一)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地點: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地點:贛南醫學院,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醫學路1號(贛南醫學院章貢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
2.報名對象:①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生;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在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獨立學院)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帶★的緊缺專業不受錄取批次的限制)。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就業協議書和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到規定地點報名。報名時,填寫《2013年平湖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平湖市衛生系統招聘衛生專技人員應聘人員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附件3)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
(二)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當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采用面試的形式,按照招聘崗位逐一組織。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視現場報名情況另行安排和通知。綜合成績在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衛生網上公布。
(四)體檢與考察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與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衛生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提供虛假資料信息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必須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一致。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3.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年限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務年限內不能辦理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手續。
4.本簡章未盡事宜,經人力社保局、衛生局商量決定。
五、聯系方式
平湖市衛生局人事科 聯系人:陸老師,沈老師
聯系電話:0573-13857311617,85267804
附件1:2013年平湖市衛生系統、嘉興港區醫院赴贛南醫學院招聘計劃
3:平湖市衛生系統招聘衛生專技人員應聘人員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
平 湖 市 衛 生 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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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平湖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平湖市衛生系統招聘衛生專技人員應聘人員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來源于平湖市衛生網,最近更新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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